98學年度入學學生通識課程修課須知 (本修課須知僅98學年入學學生適用

97年5月14日通識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下圖可點擊圖樣看說明

出現手圖示,即可點擊看該區說明 foundation as course sub

秘技:博雅16學分=核心10學分 + 深化4學分 + 輔助2學分

基礎通識課程:總計12學分

課程代碼課程名稱學分數修習狀況備註

A.1

國文

4

必修

學年制

A.2.1

英文閱讀與寫作

4

必修

學年制

A.2.2

英語聽講實習

2

必修

學年制

A.2.3

進階英文

0

   

A.3

電腦與資訊之應用

2

必修

學期制

A.4

服務學習

P / F

必修

60分(含)以上為通過

 

合計

12

   

⊕TOP

說明:

  1. 基礎通識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及相關學系負責開設,為各學系共同必修課程,於一、二年級修習。
  2. 以各學系班級為授課單位,不得跨系選課(轉學、轉系、重修學生不在此限);部分課程得依特殊性質與維護教學品質之故,改採分班或能力分級授課。
  3. 服務學習課程為全校必修,以Pass / Fail (通過/不通過)為依據,60分(含)以上為通過。

二、博雅通識課程:總計16學分(核心10學分+深化4學分+輔助2學分)

  1. 由通識教育中心統籌開設,得自大一至大四,逐年完成修課學分。
  2. 皆為選修課程,每門課各以2學分計。
  3. 各學系要求必修之博雅通識選修課程(含核心、深化、輔助),仍以通識選修學分採計,內含於通識28學分數中,不能計入其專業必修或選修學分。
  4. 通識選修課程之抵修以本中心近五年內開設之課程為限,每學期抵修上限依教務規定(97.05.14通識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博雅16學分=核心10學分+深化4學分+輔助2學分

⊕TOP

(一) B. 核心課程10學分(整合型6學分+個別型4學分):


(B1)、整合型課程6學分

課程代碼

領域名稱

課程選修數

學分數

備註

B1-1

公民素養領域

3門

6學分

1〉為跨領域性的整合型課程,以「全人」能力養成為目標,採兩位以上教師協同教學為常模。
2〉7個領域選修3門不同領域課程。
3〉各領域課程名稱,
詳見課程地圖。

B1-2

全球在地領域

B1-3

經典文明領域

B1-4

思考推論領域

B1-5

審美鑑賞領域

B1-6

科技應用領域

B1-7

自然探索領域

(B2)、個別型課程4學分

課程代碼

領域名稱

課程選修數

學分數

備註

B2-1

人文藝術領域

2門

4學分

1〉以學生個人學習規劃、適性原則為目標,強化學習的深度課程。
2〉3個領域選修2門不同領域課程。
3〉各領域課程名稱,
詳見課程地圖。

B2-2

社會文化領域

B2-3

自然科學領域

  1. 核心課程為全校性選修課程,分為整合型與個別型;學生得依個別興趣與意願選修整合型課程6學分與個別型課程4學分,總學分數為10學分。
  2. 採跨學系合班開課模式,每班修課人數上限分別為整合型70人、個別型60人。
  3. 各學系得依各自屬性與特質需求,要求該系學生必須修習之核心課程,修得之學分數仍按「核心選修課程」採計:
    (1)藥學系、香粧品學系:人際溝通(個別型)。
    (2)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哲學概論(整合型)。
  4. 選修「行銷管理課程」之學分得以抵計1門個別型「社會領域」課程(2學分)。

⊕TOP

(二) C. 深化課程 4學分

課程代碼所屬學院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課程代碼課程名稱

C1.

醫學院

C1.1

生命倫理

C1.2

醫學與文學

C1.3

醫學人文課程(見第四點說明)

C2.

口腔醫學院

C2.1

生命倫理

C2.2

醫病溝通

 C2.3

國際體驗與無國界醫療

C3.

藥學院

C3.1

生命倫理

C3.2

藥物與健康

C3.3

芳香療法

    C3.4 維生素與食品營養 C3.5 藥物與人生    

C4.

護理學院

C4.1

生命倫理

C4.2

護病溝通

   

C5.

健康科學院

C5.1

營養與健康

C5.2

餐飲衛生與安全

C5.3

生命倫理

C5.4

健康與人生

C5.5

藥物與健康

C5.6

醫學倫理學

C5.7

生物醫學倫理學

C5.8

職能治療與物理治療在健康生活之應用

C5.9

環境與健康

C6.

生命科學院

C6.1

生活科技概論

C6.2

科學倫理

C6.3

微生物世界探索

    C6.4 維生素與食品營養        
  1. 以通識理念為主軸,結合各學院的實際需求,開展符合通識理念之專業基礎課程,由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統籌開課。
  2. 是否接受跨越選課與制訂修課人數上限,由各學院、任課教師依課程實際需求而定。
  3. 各學系得依各自屬性與特質需求,要求該系學生必須修習之深化課程,修得之學分數仍按「深化選修課程」採計:
    醫學、牙醫、藥學、護理、香粧品、呼吸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八學系:生命倫理
    註:上述八系學生選課模式:生命倫理 + 所屬學院開設之1門深化課程,共2門
  4. 「醫學人文」課程為醫學系所開設,醫學院學生選修可以抵計「深化課程」學分,課程名稱與限修對象,詳見醫學系各年度課程表。

⊕TOP

(三) D. 輔助課程2學分

課程代碼

所屬學院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D1.

醫學院

D1.1

醫學生涯規劃

D1.2

呼吸治療職涯規劃

   

D2.

口腔醫學院

D2.1

牙醫生涯規劃

       

D3.

藥學院

D3.1

藥學生涯規劃

       

D4.

護理學院

D4.1

護理職業生涯規劃

       

D5.

健康科學院

D5.1

物理治療職涯規劃

D5.2

醫資職涯規劃

D5.3

醫檢生技職涯規劃

D6.

生命科學院

D6.1

化學與職涯規劃

D6.2

生物職涯規劃

D6.3

生物科技與職涯規劃

D7.

通識教育中心

D7.1

生涯規劃

D7.2

生涯規劃與發展

D7.3

職場能力之形塑

  1. 為增強學生的社會競爭力與職場接軌能力而開設,為全校性選修課程。
  2. 由通識教育中心開設的相關課程(D7),採跨學系合班開課模式,每班修課人數上限為60人;由各學院、學系開設的輔助課程(D1.-D6),是否接受跨越選課與制訂修課人數上限,由各學院、學系與任課教師依課程實際需求而定。
  3. 學生得依個人興趣與需求,選擇由通識教育中心(D7)或所屬學院學系開設之相關輔助課程(D1.-D6)。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