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校內降轉生、復學生、轉學生的通識修課與學分認定原則:

  1. 校內降轉生、復學生皆以入學年度之通識架構與修課模式為基準,學分認定亦依此為據。但若遇通識架構革新、架構與修課模式改變時,則以保障學生權益、輔導學生完成應修學分數為優先處理原則。
  2. 轉學生須依錄取學系年級之通識架構與修課模式完成應修學分數。

 104 structure

 

 

104學年度入學新生通識課程修課須知

通識課程架構與修課學分總(104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通識修課學分總表:計28學分
通識架構名稱 學分總數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基礎課程 10 國文 4
英文閱讀 4
英語聽講實習 2
電腦與資訊之應用 0
博雅課程 18 領域一:公民與社會

每領域2學分

七大領域皆至少需修習一門課,但其中任一領域最多只能採計4學分

領域二:全球在地
領域三:經典文化
領域四:思考推論
領域五:審美鑑賞
領域六:環境與科學
領域七:跨域融通
體驗課程 0 大學入門 0學分/1學期
服務學習 0學分/1學年
體育課程 0 體育 0學分/2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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