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以下統稱本校)為實現「尊重生命、追求真理」的核心價值,培育學子具備醫學知識與專業技能,並側重人文素養、生命倫理、社會關懷的實踐能力,培養專業與人文素養兼俱的現代公民,因此以「著重形塑學生『生命倫理』、『人文素養』、『社會關懷』及『基本文字與資訊能力』」為通識教育理念,積極提升通識教育成效,並強化通識課程學習品質。

基於上述理念,早在本校改制醫學大學前,即成立「共同學科」(後改為「共同科」),由教務長兼任主任,並由教務處統籌課程。本校於民國88 年8 月改制醫學大學時,將原「共同科」更名為「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統稱本中心),為本校一級單位,專責本校通識教育的規劃與運作。

民國 88 年8 月改制醫學大學時,同時將原「共同科」更名為「通識教育中心」。

93 年8 月,中心下設置「人文與社會科學組」、「自然與應用科學組」、「體育教學組」及「社會服務教育組」等四組,負責基礎課程與博雅課程。基礎課程為共同必修,包括語文(國文及英文)、資訊、生命倫理與社會服務等課程;博雅課程為分類選修,分為人文學(文學、史學、哲學、藝術)、社會科學(政治學、法律學、經濟學、社會學、傳播學)以及自然科學(生命科學、環境與生態、資訊科學、應用科學)等。

96 年(96 學年度),進行第一階段基礎與博雅課程之整合與改革。並增設「語言教學組」負責規劃本校大一英文及相關語言類課程。「課程整合」的改革工作,除了參考國內外一流大學之經驗,建構博雅選修課程的「核心課程領域」之外,並積極將「社會服務」課程改革為全校必修之課程。

97 年(97 學年度),進行第二階段課程改革,開發並實施跨領域的整合型課程。為使各組更得以順利推行課程事務規劃及相關發展,「體育教學組」更名為「體育組」,「社會服務教育組」更名為「服務學習組」。

101 年8 月,本校成立「人文社會科學院」,原通識教育中心內之體育組與語言教學組擴充改為「體育教學中心」及「語言與文化中心」,並改納入人文社會科學院下為相當於系級的教學單位。因此,自該學年度起,通識教育中心雖為負責全校通識教育之規劃、推動與執行之一級單位,但並未配屬教師,課程之開設主要由人文社會科學院人文與藝術教育中心、語言與文化中心、基礎科學教育中心及體育教學中心所屬的教師承擔,並由其他學院院長推薦各院優秀教師支援部分課程(為使教師與課程能無縫接軌、充分配合,制度性規定「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由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兼任」)。

 104學年度下學期通識教育中心回復獨立運作的方式,下設四中心,編制專屬教師,仍屬於本校的一級單位。原通識教育指導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席,副校長、教務長、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校外學者專家等組成,行政角色則由原來的主導改為諮詢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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