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高醫通識 病人自主權力法 修02

 

開學囉!本學期首場醫事法律講座來囉!

 

【講座主題】: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後之法律議題

【活動時間】:110311日(星期四)18:00-20:00 (17:30起開放入場)

【活動地點】:IR301階梯教室(國研大樓3F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jqlKXD

 

【雙講席講者】:
鄭子薇檢察官(橋頭地檢署) 許禮安醫師(屏東醫院)

【講座簡介】

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為預立醫療決定,事先立下書面意思表示,指明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善終等相關意願之決定。同法第14條明定符合之臨床條件包括:「一、末期病人;二、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三、永久植物人狀態;四、極重度失智;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該條第5項亦明訂,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條規定執行時,不負刑事與行政責任;且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讓執行的醫療人員得以阻卻違法。

然而根據我國《刑法》,針對生命或是身體重大法益,並無法事先拋棄(刑法第275條、282),且此法與一般國民情感有所落差,亦與醫師積極救治生命之精神有所扞格,因此本堂課將以實際案例,輔以國外安樂死相關法律議題,多方向探討病人自主權利。

 

【注意事項】:

1.演講開始後20分鐘謝絕入場,同時也關閉簽到處,請注意演講時間。

2.本場次列計【通識微學分】與【通識學堂】。

3.通識微學分計算方式:全程參與講座並完成簽到退、繳交問卷及線上測驗者,可獲得0.1學分。

配合學校防疫政策,活動全程敬請配戴口罩。

 

107~109級學生通識微學分【醫事法律講座】認證方式

1. 簽到/簽退紀錄

2. 完成線上測驗及上傳 100 字學習心得,系統開放至活動後一週中午12時止

學習心得上傳網址(課程代碼72516421):http://zuv.io/72516421

學習心得上傳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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