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入學學生通識課程修課須知 (本修課須知僅98學年入學學生適用)
97年5月14日通識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下圖可點擊圖樣看說明
秘技:博雅16學分=核心10學分 + 深化4學分 + 輔助2學分
基礎通識課程:總計12學分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修習狀況 | 備註 |
---|---|---|---|---|
A.1 |
國文 |
4 |
必修 |
學年制 |
A.2.1 |
英文閱讀與寫作 |
4 |
必修 |
學年制 |
A.2.2 |
英語聽講實習 |
2 |
必修 |
學年制 |
A.2.3 |
進階英文 |
0 |
||
A.3 |
電腦與資訊之應用 |
2 |
必修 |
學期制 |
A.4 |
服務學習 |
P / F |
必修 |
60分(含)以上為通過 |
合計 |
12 |
說明:
- 基礎通識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及相關學系負責開設,為各學系共同必修課程,於一、二年級修習。
- 以各學系班級為授課單位,不得跨系選課(轉學、轉系、重修學生不在此限);部分課程得依特殊性質與維護教學品質之故,改採分班或能力分級授課。
- 服務學習課程為全校必修,以Pass / Fail (通過/不通過)為依據,60分(含)以上為通過。
二、博雅通識課程:總計16學分(核心10學分+深化4學分+輔助2學分)
- 由通識教育中心統籌開設,得自大一至大四,逐年完成修課學分。
- 皆為選修課程,每門課各以2學分計。
- 各學系要求必修之博雅通識選修課程(含核心、深化、輔助),仍以通識選修學分採計,內含於通識28學分數中,不能計入其專業必修或選修學分。
- 通識選修課程之抵修以本中心近五年內開設之課程為限,每學期抵修上限依教務規定(97.05.14通識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博雅16學分=核心10學分+深化4學分+輔助2學分
(一) B. 核心課程10學分(整合型6學分+個別型4學分):
(B1)、整合型課程6學分
課程代碼 |
領域名稱 |
課程選修數 |
學分數 |
備註 |
B1-1 |
公民素養領域 |
3門 |
6學分 |
1〉為跨領域性的整合型課程,以「全人」能力養成為目標,採兩位以上教師協同教學為常模。 |
B1-2 |
全球在地領域 |
|||
B1-3 |
經典文明領域 |
|||
B1-4 |
思考推論領域 |
|||
B1-5 |
審美鑑賞領域 |
|||
B1-6 |
科技應用領域 |
|||
B1-7 |
自然探索領域 |
(B2)、個別型課程4學分
課程代碼 |
領域名稱 |
課程選修數 |
學分數 |
備註 |
B2-1 |
人文藝術領域 |
2門 |
4學分 |
1〉以學生個人學習規劃、適性原則為目標,強化學習的深度課程。 |
B2-2 |
社會文化領域 |
|||
B2-3 |
自然科學領域 |
- 核心課程為全校性選修課程,分為整合型與個別型;學生得依個別興趣與意願選修整合型課程6學分與個別型課程4學分,總學分數為10學分。
- 採跨學系合班開課模式,每班修課人數上限分別為整合型70人、個別型60人。
- 各學系得依各自屬性與特質需求,要求該系學生必須修習之核心課程,修得之學分數仍按「核心選修課程」採計:
(1)藥學系、香粧品學系:人際溝通(個別型)。
(2)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哲學概論(整合型)。 - 選修「行銷管理課程」之學分得以抵計1門個別型「社會領域」課程(2學分)。
(二) C. 深化課程 4學分
課程代碼 | 所屬學院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
---|---|---|---|---|---|---|---|---|
C1. |
醫學院 |
C1.1 |
生命倫理 |
C1.2 |
醫學與文學 |
C1.3 |
醫學人文課程(見第四點說明) |
|
C2. |
口腔醫學院 |
C2.1 |
生命倫理 |
C2.2 |
醫病溝通 |
C2.3 |
國際體驗與無國界醫療 |
|
C3. |
藥學院 |
C3.1 |
生命倫理 |
C3.2 |
藥物與健康 |
C3.3 |
芳香療法 |
|
C3.4 | 維生素與食品營養 | C3.5 | 藥物與人生 | |||||
C4. |
護理學院 |
C4.1 |
生命倫理 |
C4.2 |
護病溝通 |
|||
C5. |
健康科學院 |
C5.1 |
營養與健康 |
C5.2 |
餐飲衛生與安全 |
C5.3 |
生命倫理 |
|
C5.4 |
健康與人生 |
C5.5 |
藥物與健康 |
C5.6 |
醫學倫理學 |
|||
C5.7 |
生物醫學倫理學 |
C5.8 |
職能治療與物理治療在健康生活之應用 |
C5.9 |
環境與健康 |
|||
C6. |
生命科學院 |
C6.1 |
生活科技概論 |
C6.2 |
科學倫理 |
C6.3 |
微生物世界探索 |
|
C6.4 | 維生素與食品營養 |
- 以通識理念為主軸,結合各學院的實際需求,開展符合通識理念之專業基礎課程,由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統籌開課。
- 是否接受跨越選課與制訂修課人數上限,由各學院、任課教師依課程實際需求而定。
- 各學系得依各自屬性與特質需求,要求該系學生必須修習之深化課程,修得之學分數仍按「深化選修課程」採計:
醫學、牙醫、藥學、護理、香粧品、呼吸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八學系:生命倫理
註:上述八系學生選課模式:生命倫理 + 所屬學院開設之1門深化課程,共2門 - 「醫學人文」課程為醫學系所開設,醫學院學生選修可以抵計「深化課程」學分,課程名稱與限修對象,詳見醫學系各年度課程表。
(三) D. 輔助課程2學分
課程代碼 |
所屬學院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D1. |
醫學院 |
D1.1 |
醫學生涯規劃 |
D1.2 |
呼吸治療職涯規劃 |
||
D2. |
口腔醫學院 |
D2.1 |
牙醫生涯規劃 |
||||
D3. |
藥學院 |
D3.1 |
藥學生涯規劃 |
||||
D4. |
護理學院 |
D4.1 |
護理職業生涯規劃 |
||||
D5. |
健康科學院 |
D5.1 |
物理治療職涯規劃 |
D5.2 |
醫資職涯規劃 |
D5.3 |
醫檢生技職涯規劃 |
D6. |
生命科學院 |
D6.1 |
化學與職涯規劃 |
D6.2 |
生物職涯規劃 |
D6.3 |
生物科技與職涯規劃 |
D7. |
通識教育中心 |
D7.1 |
生涯規劃 |
D7.2 |
生涯規劃與發展 |
D7.3 |
職場能力之形塑 |
- 為增強學生的社會競爭力與職場接軌能力而開設,為全校性選修課程。
- 由通識教育中心開設的相關課程(D7),採跨學系合班開課模式,每班修課人數上限為60人;由各學院、學系開設的輔助課程(D1.-D6),是否接受跨越選課與制訂修課人數上限,由各學院、學系與任課教師依課程實際需求而定。
- 學生得依個人興趣與需求,選擇由通識教育中心(D7)或所屬學院學系開設之相關輔助課程(D1.-D6)。